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关于做好2023-2024 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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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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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研究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就杭州研究院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学校按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各学院名额追加与分配,杭州研究院新增19个名额。首批已经公示的国家奖学金名单不变,其他未获评的同学均可参加新增国奖名额的评定。
二、评定原则和流程
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评定采用和首次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同的原则和操作流程。各研究所按如下指标申报候选人,24级每个研究所可择优推荐1人。
研究所名称 | 2022级推荐名额 | 2023级推荐名额 |
工业软件研究所 | 2 | 2 |
先进信息研究所 | 2 | 3 |
集成电路研究所 | 3 | 3 |
先进视觉研究所 | 2 | 2 |
汽车电子研究所 | 3 | 3 |
卫星互联网研究所 | 2 | 2 |
总计 | 14 | 15 |
即日起至11月1日12:00前,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至各研究所。
11月1日17:00前,各研究所党建培养主管审核材料并按照推荐指标提交候选人各项电子和纸质材料至党建工作部。
11月4日至11月8日,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确定答辩人选并组织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各年级补充名额划分,研究院等额确定上报学校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各节点提交材料要求详见《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hz.xidian.edu.cn/info/1003/7994.htm。
三、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所高度重视,做好国家奖学金新增候选人的推荐和资料审核,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