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审核人


各研究所、全体2022级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优秀实践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22级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根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实际,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主要分为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

    1.应用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2.实践报告类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对象

    2022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本人为排名前三的第一学生作者。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署名单位要求;

   3.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4.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5.涉密成果须经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025年5月6日前,向所在研究所提交申报材料。

   2.研究所推荐。研究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结合申报限额择优推荐。2025年5月8日17:00前将推荐成果及其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3.研究院评审。研究院将组织专家遵循“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学术导向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评选优秀实践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

   4.公布表彰。研究院对拟评定优秀实践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申报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成果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设计方案、产品或技术说明等,并附成果简介;实践报告类为报告书(合并为1个PDF文件)。

   3.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合并为1个PDF文件)。

    以上材料均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份)及PDF扫描件。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成果材料/支撑材料_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由研究所提交纸质版及Excel版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命名规则为:优秀实践成果_所属研究院_汇总表)。

  申报材料由研究所统一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jsb@xidian.edu.cn,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部。

  六、其他

  1.研究院将从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2.参评成果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如发现抄袭、造假等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提交材料需完整规范,逾期或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571-22828365转800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5年4月22日

上一篇:杭州研究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