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研究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杭州研究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标分配和奖励标准
1.学校今年下达杭州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4个。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2024级、2025级、2026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本年度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6)参评学年内有挂科记录者。
三、工作安排
1.各研究所名额分配
杭州研究院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综合各研究所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总数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确定等额指标和差额指标。
等额指标由研究所组织专家答辩评定,上报研究院审核;差额指标由研究所按名额推荐上报,研究院组织评定。
研究所名称 | 等额指标 | 上报差额指标 |
工业软件研究所 | 3 | 2 |
先进信息研究所 | 5 | 4 |
集成电路研究所 | 5 | 3 |
先进视觉研究所 | 3 | 2 |
汽车电子研究所 | 4 | 3 |
卫星互联网研究所 | 3 | 2 |
总计 | 23 | 16 |
2.各研究所评定
即日至9月22日,学生本人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细则》(附件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科研成果和实践活动认定及计分标准》(附件1-2)的具体要求,提交《西电杭州研究院国家奖学金答辩人情况表》(附件2-1)电子EXCEL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电子PDF版和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2-3)电子PDF版和纸质版至研究所辅导员处,以姓名+学号+XX研究所命名。
9月29日前,各研究所完成研究所等额指标和差额指标的评定、研究所内至少公示1天后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1)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3-2)至思政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xdhydj@xidian.edu.cn。
3.研究院评审及公示
10月15日之前,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确定差额答辩人选并开展答辩,评审结果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参评成果的获得时间必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署名单位需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从外校考入的研一学生除外)。
2.所有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2-1),申请表中不得出现涂改,所有签名均为手签。
3.所有成果证明资料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细则》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科研成果和实践活动认定及计分标准》提交,研究所附加分不作为国家奖学金的加分项目。每份成果纸质版材料右上角必须加粗如实写明成果获得时间,并本人签字。
4.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能重复使用。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研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研二硕士研究生因学业成绩无法拆分故原则上不得兼得;研三硕士研究生在申报国家奖学金时未作为申报材料的科研和竞赛类相关成果,可以用于申请兼得学业奖学金。
5.参评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配合进行新闻宣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2026年9月18日
附件:
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细则》
1-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科研成果和实践活动认定及计分标准》
1-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2025年)》
2-1《西电杭州研究院国家奖学金推荐人情况表》
2-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2-3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3-1《XX研究所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3-2《XX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